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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针对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行为,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外来物种通过口岸进境入侵。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人员往来的日益频繁,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及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境外物种传入途径不断增多,传入风险持续加大,对我国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构成的威胁持续加大。据悉,今年1月至8月,全国海关从进境寄递、携带物品中累计截获禁止进境活体动植物1826种,其中包括巨人蜈蚣、红狂蚁、斑纹蝾螈等我国尚无自然分布的动植物796种,并打掉多个非法引进“异宠”的犯罪团伙。

  为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全国海关、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开展行动,加大线索搜集,强化对货运、携带、寄递、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渠道的外来物种查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及时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司法震慑;建立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联合开展重大案件督查督办;积极开展相关法规和政策解读,引导公众自觉远离、抵制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打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行为的合力。

  相关部门表示,各部门将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此次行动作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措施,坚决防范外来物种通过口岸跨境入侵,坚决筑牢国门生物安全屏障,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021) 3538 2005